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郭兵先生提交的关于请求辞去职工董事职务的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郭兵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郭兵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过选举于2024年12月7日补选蔡可庆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蔡可庆先生 198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气化车间运行班班长、气化车间主任助理、气化车间副主任、索普醋酸产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索普集团生产运行部部长助理兼新能源事业部生产运行处副处长、索普集团生产运行部副部长等职务。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计划运行部部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安全总监,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