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1.董事陈景春先生辞职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陈景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景春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陈景春先生确认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辞任有关的有必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陈景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陈景春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监事黄志宇先生辞职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黄志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志宇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生效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黄志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黄志宇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
黄志宇先生确认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辞任有关的有必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黄志宇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黄志宇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情况
1.补选董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亚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若该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亚仁先生简历见附件)
2.补选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院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若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院婷婷女士简历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陈亚仁先生简历
陈亚仁,汉族,1970年11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南平铝厂技术员,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技术员、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开发部副经理、生产设备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合金材料公司副总经理、铝合金材料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陈亚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陈亚仁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亚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亚仁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院婷婷女士简历
院婷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内蒙古巴彦淖尔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专员,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法务专员、审计监察法务室副主任、绩效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副总法律顾问、法务部经理(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现任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风控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院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院婷婷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院婷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院婷婷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